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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期:2009-08-12 19:35:47  來源:本站整理

    2009年山西省基層法院檢察院機關定向招錄公告

    一、招錄名額

    2009年我省基層法院、檢察院定向招錄培養(yǎng)156人,面向普通高校畢業(yè)生招錄141人,面向退役士兵招錄15人。其中,法院系統(tǒng)90人,檢察系統(tǒng)66人。共招收培養(yǎng)碩士研究生29人(法院系統(tǒng)),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生112人(法院系統(tǒng)46人、檢察系統(tǒng)66人),?粕15人(法院系統(tǒng),司法警務,面向退役士兵)。

    二、招錄對象及條件

    1、招錄對象:中國人民解放軍、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(包括公安現(xiàn)役部隊)25周歲以下,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;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(yè)生(含2007年和2008年畢業(yè),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未就業(yè)的高校畢業(yè)生,及按照國家規(guī)定視為應屆畢業(yè)生的人員)。

    2、招錄基本條件:

    (1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
    (2)高校畢業(yè)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(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),35周歲以下(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;退役士兵年齡在18周歲以上(1991年7月15日以前出生),25周歲以下(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);

    (3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
    (4)具有良好的品行;

    (5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
    (6)報考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的,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(yè)本科及以上學歷。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,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。報考?频,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(yè)或具有同等學歷;

    (7)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。

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報考:

    (1)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;

    (2)在2005年—2009年中央機關和我省各級機關招考時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;

    (3)現(xiàn)役軍人;

    (4)試用期內的公務員、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;

    (5)在讀的非應屆畢業(yè)生;

    (6)具有法律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
   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《公務員法》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。

    三、報名辦法

    1、定向招錄職位查詢

    具體定向招錄的職位、人數(shù)、資格條件及招錄培養(yǎng)院校、專業(yè),可于7月15日后登陸以下網站查詢。

    山西人事考試網:www.sxpta.com

    山西人事人才網:www.sxsrs.gov.cn

    山西招生考試網:www.sxkszx.cn

    2、報名方式和時間

   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,不設現(xiàn)場報名。

    報名網址:山西人事考試網站(http://www.sxpta.com/

    報名時間:2009年7月20日~2009年7月24日(逾期不予報名)報考人員在2009年7月20日8:00至2009年7月24日24: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站,提交報名申請,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,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,jpg格式,寬度1-2厘米,高度2-3厘米,分辨率300-500像素,大小100kb以下)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,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。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報名時,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,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,凡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,按弄虛作假處理,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;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后果由報考者自已承擔。

    3、查詢資格審查結果

   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,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。通過資格審查的,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。如在7月24日24: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可以改報其它職位。7月25日0:00至7月26日24:00期間,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。

    各職位報考人數(shù)一般應達到擬錄用人數(shù)的5倍以上,達不到的通過減少錄用名額,使報考人數(shù)與擬錄用人數(shù)比例到

    5:1,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5:1的,則取消本職位的考試。報名結束后,省委組織部將根據(jù)報考情況確定減少指標的職位和取消考試的職位,并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站向社會公布。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,可改報其它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職位。如考生不愿改報,由考試機構全額退付考生報考費用。

   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,務必牢記。

    4、網上繳費

   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進行繳費,時間為7月27日24:00前。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。

   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。通過資格審查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考生,請于7月27日前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,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(xù)。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:家庭所在地的縣(區(qū)、市)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(復印件);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(區(qū)、市)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(復印件)。

    5、準考證打印和領取

   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(guī)定繳納費用的考生,于2009年8月24日—8月28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站(http://www.sxpta.com/),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;因故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考生,可于2009年8月28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。

    準考證打印和領取時,如遇問題請與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聯(lián)系解決。

    聯(lián)系電話:0351—7339662

    考生請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,參加考試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須攜帶準考證、身份證。

    四、筆試

    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。

    1、筆試科目

   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《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》和《申論》。報考?频目忌鑵⒓游幕C合(歷史、地理、政治)的考試;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;報考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(yè)綜合Ⅰ(刑法學、民法學)、專業(yè)綜合Ⅱ(法理學、中國憲法學、中國法制史)的考試。

    考生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、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詢公務員考試大綱,通過教育部專門網站(zf.chsi.com.cn)查詢教育考試大綱。

    2、筆試時間和地點

    報考類別       ?茖哟

    (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?疲    本科層次

    (第二學士學位)       法律碩士

    考試科目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考試時間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8月29日

    9:00—11:00    行政能力測驗       行政能力測驗       行政能力測驗

    8月29日

    14:00—16:30 申論       申論       申論

    8月30日

    9:00—11:30    文化綜合

    (歷史、地理、政治)       民法學    專業(yè)綜合Ⅰ

    (刑法學、民法學)

    9:00—12:00

    8月30日

    14:00—17:0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專業(yè)綜合Ⅱ

    (法理學、中國憲法學、中國法制史)

    本次筆試考場全部設置在省城太原,具體考試時間安排、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。

    3、筆試成績計算

   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:

    筆試總成績=(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成績+申論成績)÷2×50%+(教育考試總成績÷(教育考試總分/100))×50%

    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,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(yè)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,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。

    筆試成績確定并公布后,考生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站進行查詢。

    五、資格復審

    筆試結束后,對進入面試的人員,進行資格復審。資格復審時,已退役士兵須持身份證、退伍證、畢業(yè)證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和當?shù)孛裾块T出具的身份證明,已就業(yè)的退伍兵同時須持就業(yè)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;2009年應屆畢業(yè)生須持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(及學位證)原件及復印件;2007年、2008年畢業(yè)且未就業(yè)的高校畢業(yè)生須持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(及學位證)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出具的未就業(yè)證明。缺少上述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符者,不得參加面試。

    六、面試

    法院、檢察院考生的面試工作,由省委組織部組織進行。

    對報考?、本科職位的考生,依據(jù)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,按計劃錄用人數(shù)2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。面試人數(shù)不達錄用指標2倍的,要減少錄用指標,使面試人數(shù)與錄用指標達到2:1。如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,則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本考場面試的平均成績。

    對報考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職位的考生,依據(jù)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,按計劃錄用人數(shù)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。面試人數(shù)不達錄用指標4倍的,要減少錄用指標,使面試人數(shù)與錄用指標達到4:1。

    七、考核和體檢

    考生考試總成績以筆試成績40%,面試成績60%計算。

    報考?坪捅究坡毼坏目己藢ο螅钥荚嚦煽冇筛叩降,按照錄用人員與考核人員1:1的比例擇優(yōu)確定

   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職位的考核對象,以考試成績由高到低,按照錄用人員與考核人員1:2的比例擇優(yōu)確定

    因考核和體檢不合格出現(xiàn)缺額的,用人單位報招考主管部門同意后,依次進行遞補。除因報名人數(shù)、入闈人數(shù)不達規(guī)定要求并經招考領導組決定減少名額外,要按照公告的招考數(shù)量足額錄用。

    考核和體檢工作由省法院、省檢察院組織實施。主要對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(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現(xiàn)),遵紀守法意識,道德品質修養(yǎng),人際溝通能力,心理調適能力,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全面、客觀、真實的考核。體檢參照人事部、衛(wèi)生部下發(fā)的《關于印發(fā)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>的通知》(國人部發(fā)[2005]1號)嚴格執(zhí)行,在指定的三級乙等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進行。

    八、公示和錄用

   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,由省委組織部按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推薦給招錄院校,由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。復試合格的擬錄取人員向社會公示,無合格人員的,取消該職位。報考其他職位的,由省委組織部結合對應試者的考核和體檢情況,擇優(yōu)確定擬錄用人員。

   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,將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等媒體向社會公示,時間為7天。公示無異議的,由相關院校下發(fā)錄取通知書。

    九、培養(yǎng)管理

    ?平逃龑W制兩年,其中到基層法院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,對符合畢業(yè)條件的學生頒發(fā)?飘厴I(yè)證書。第二學士學位本科教育學制兩年,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,完成規(guī)定學業(yè)的學生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授予學士學位。法律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教育學制兩年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,頒發(fā)研究生畢業(yè)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學位。

    此次定向到基層法院、檢察院的本科、研究生試點班學生,在校期間參照國家統(tǒng)一司法考試,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。

   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,與培養(yǎng)院校、定向單位的省級機關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(yǎng)協(xié)議書,接受培養(yǎng)。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,并發(fā)給生活補助費。

    對于合格畢業(yè)學生,所在院校應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,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。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,試用期一年,試用期滿合格的,予以任職;不合格的,取消錄用。試點班學生畢業(yè)到定向單位工作,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,本科層次的滿7年,?茖哟蔚臐M9年,方可交流。

    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(yè)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,以及畢業(yè)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,不得錄用為公務員,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,考生自行擇業(yè)。同時,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(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)。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(yè)生,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,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,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,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(包括學費、培養(yǎng)費和生活補助費),并繳納該費用50%的違約金。

    本《公告》由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
    未盡事宜,由省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。

    咨詢電話:

    山西省委組織部:0351—4019351

    山西省法院:0351——6016727

    山西省檢察院:0351——7558252

    特別提示:

   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目前社會上出現(xiàn)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、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、輔導網站或發(fā)行的出版物、上網卡等,均與本次考試無關。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,切勿上當受騙。

    附:

    1、2009年山西省法院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培養(yǎng)計劃表

    2、2009年山西省檢察院政法干警招錄培養(yǎng)體制改革試點培養(yǎng)計劃表

    Tags:

   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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